调整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和管理的单位有:
(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5名。
(二)市城建档案馆(加挂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牌子),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名。
(三)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2名。
(四)市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配副处级),核定编制6名。
(五)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名。
(六)市城市用水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名。
(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名。
(八)市信息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
(九)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十)市城市排水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名。
(十一)市装饰业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名。
(十二)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名。
(十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名。
(十四)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8名。
(十五)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0名。
(十六)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十七)市市政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
(十八)市玉兰山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