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从2010年启动建设以来,按照“三年开工,五年建成,七年配套”的工作部署,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截至2015年8月底,全市累计规划建设公租房总建筑面积4475万平方米、69.22万套。
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2010-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渝办〔2012〕53号)要求,对在建公租房项目分年度下达完成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年度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公租房工程建设。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持续、稳妥推进公租房建设任务的完成。
三是突出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全力协调推进公租房外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按照轻重缓急逐项抓好落实,与市政府督查室一道督促检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为公租房项目建成后顺利投用创造条件。
四是协调解决公租房建设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辖区政府的工作协调,解决部分项目遗留的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确保公租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五是建立和完善公租房移交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各方工作责任。积极与市公租房管理局、项目业主单位商议,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的意见》〔2012〕120号,落实公租房项目竣工即移交各环节衔接问题,加快推进公租房项目建成后的移交管理。
六是完善质保期维修工作机制,抓好质保期内维修工作。突出重点、难点、质量问题防治和质量通病的整治,确保质保维修工作及时、高效,提高入住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