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范》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于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为正确把握和应用两项规范,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近日在南京召开学习研讨会。会议邀请两本规范的主编郑宽仁、李长命、顾永松三位高级工程师,对规范的编制背景、原则和相互关系作了详细介绍,并结合工程案例对条款进行了解释和答疑。
据了解,《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省内相关单位在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DB32/366-1999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规程》DB32/365-1999的基础上,系统总结近15年来省内外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方面的方法、措施和经验后修订而成的。
会议指出,《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调了工程项目试运行的重要性,规定了各子系统的试运行时间。在验收工程项目时,验收项目分为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标准明确将设计文档、施工过程文档、竣工技术文档纳入主控项目中进行验收,强调了竣工资料的重要性。标准附录A、B、C与条文相配合协调,使验收工作一目了然,简便实用且有效。
会议就《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说。有关人员强调了检测的前提条件、实施检测要求和检测结论规定,并从检测重要性、常用检测仪器、安装检查、系统检测、抽样原则、合格判定和常见问题7个方面,分别详细介绍了建筑设备监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会议、安全防范、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等6大系统。
此次学习研讨会对全省从业人员正确实施这两本标准、提升全省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和施工质量,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