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土方的工程量,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在工程量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分别列项,执行相应综合基价。其中,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综合基价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
(2)当存在桩间土方开挖时,桩间土方应单独列项,工程量按实挖体积计算,即应扣除桩占体积。
(3)当采用正铲挖掘机开挖土方,其开挖深度超过5m时,可按实际增加坡道土方工程量。
(4)当开挖深度超过放坡起点深度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方案,用放坡或支挡土板开挖。
(5)在挖土工程量计算时,应根据基础施工情况考虑所需工作面的增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