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了解到,福州市正采取多种措施,消化因面积过大或过小难以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加大面向公交、环卫、地铁等行业一线职工的定向配租力度。
自2012年以来,福州市提高新建廉租住房户型标准,部分按旧标准建设的小户型房源以及少量70平方米~80平方米的房源合计约800余套,因与现行配租标准(40~69平方米)不匹配而难以配租。
为了消化历史原因造成的存量公租房,福州市首先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启动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将两类保障房统配管理,全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户籍居民在住房保障领域的同城同政策、同城同待遇。
同时,适度出台政策引导“去库存”。保障对象中的一人户及夫妻二人户家庭可以选择承租实际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住房,并给予额外的租金减免:一人户减免20%,两人户减免30%,在减轻部分家庭租金负担的同时,促进了旧户型房源的消化。对符合保障条件、在该市五城区范围内确无他处住房的公房被征迁人,福州市从保障房中调剂面积不符合现有配租标准的房源作为其临时过渡房,优先配租、单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