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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市政公用局坚持“五必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2015/11/041149 作者:佚名
导读:2015年来,黄石市市政公用局党委将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的重要举措,坚持“五必谈”,确保廉政谈话制度落到实处,谈出实效。

2015年来,黄石市市政公用局党委将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的重要举措,坚持“五必谈”,确保廉政谈话制度落到实处,谈出实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谈。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党委成员之间、党委成员与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各单位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进行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警示谈话。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廉政建设措施,揭露存在的问题,促进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新提拔干部任前谈。对市排水管理处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要求新任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要做到“慎权、慎独、慎微”,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重要假日节前谈。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局党委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倡导廉洁勤俭,力戒奢侈浪费,严禁利用过节之机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

四是重大事项事前谈。在局系统党员干部个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前,进行党风建设廉政谈话。要求党员干部按规定程序上报,按要求执行。

五是风险苗头提醒谈。在工作中若发现工作人员在思想道德、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不良苗头时,局领导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建立起完善的预警机制。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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