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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

2015/11/182259 作者:佚名
导读:  市政道路施工:  指城市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灯、道路、桥梁、隧道、广场、涵洞、防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抢险、紧急处理、管理等活动。  包括:城市污水的排……

市政道路施工:

指城市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灯、道路、桥梁、隧道、广场、涵洞、防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抢险、紧急处理、管理等活动。

包括:城市污水的排放、疏通、清淤;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城市桥涵、隧道养护管理;市政设施的抢险、维修活动;市政设施的抢险、维修活动;广场、路灯、路牌、路标的管理;城市地下公共设施的管理;防空设施的管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外旷野公用设施的管理;其他未列明的市政设施的管理。

不包括:政府的市政规划部门、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列入942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的养护和公路收费管理,列入5232(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工程施工,列入472(土木工程建筑)的相关行业类别中;城市水、电、气供应单位的抢修和维护活动,列入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列入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工程监督,列入9427(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两方面:

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公用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燃气设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通讯设施等。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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