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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下发通知 简化商品房预售资金支取手续

2015/12/252988 作者:佚名
导读: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就加强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商品房预售项目网上签约面积不足一半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支取监管账户内的资金。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就加强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商品房预售项目网上签约面积不足一半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支取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此举可使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据了解,北京市现行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求,商品房预售款必须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开发商不得随意提取。如需提取,开发商须遵照地下结构完成、主体结构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初始登记完成4个节点,按比例提取工程建设款。虽然现行的监管制度有效防止了楼盘“烂尾”,保证了购房者权益,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此次下发的通知简化了支取手续。但当商品房预售项目网上签约面积超过该预售许可证许可面积的1/2时,开发商仍需按照现行制度要求按节点进行支取。

对于购房人关心的新政策实施后商品房建设资金安全问题,通知也进一步明确:若发现预售项目有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风险、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工程建设等情形的,可暂停开发企业专用账户的资金支取。购房人可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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