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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廷:京津冀协同与绿色建筑创新发展

2016/01/061281 作者:佚名
导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京津冀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示范区,应全面贯彻并积极响应绿色发展战略,创建“新常态”下的绿色发展新模式。

天津城建大学副校长 王建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京津冀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示范区,应全面贯彻并积极响应绿色发展战略,创建“新常态”下的绿色发展新模式。

第一,绿色建筑是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的关键。全面实施绿色发展是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和改变环境的重要突破口和动力源泉,是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目标的基础,是成为区域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的客观要求,是成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的重要条件,是推动整个区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的根本保证。截至2015年初,全国已评出2538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京、津、冀处于全国前十位,北京明确科技城生态示范区将实现100%绿色建筑;天津在中新天津生态城、于家堡金融区等绿色生态城区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十三五”期间京津冀绿色建筑规模和水平将进一步提升,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发展空间广阔。但京津冀绿色建筑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尚未形成产业聚集,开发动力和消费动力不足;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制约发展的现实问题。第二,京津冀绿色建筑要推进创新发展。

一是明确以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为引领,解决制约京津冀区域绿色建筑发展的制度障碍和关键技术,努力实现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通过相关产业的联动效应,实现京津冀地区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环境设备及建筑机械装备制造业等以及服务业配套协调发展。

二是推进京津冀绿色建筑创新发展。通过实施绿色建筑开发,带动相关服务和设施发展;积极开展生态城区的开发建设,推动低碳产业和相关市政工程建设;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三是形成区域性绿色建筑政策体系。按照《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区域性绿色建筑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建筑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筑工业碳交易市场的构建和完善;构建区域性绿色金融体系;创新运营模式,做好运营机制设计、管理制度完善、运营技术培训等方面工作。

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在京、津、冀分阶段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将绿色建筑技术全面应用到城区建设中来。

五是促进绿色建筑产业聚集与发展。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服务业、绿色建筑建造业、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业和配套服务业等的产业集聚及发展。

六是推动“互联网+绿色建筑”发展,充分利用施工互联网化和互联网的云计算平台。

七是聚焦国际视野,培育绿色建筑相关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加大绿色建筑相关产业与自贸区的对接,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的建设,实现绿色建筑服务贸易的全球化。

文章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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