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2016/01/071941
作者:佚名
导读: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发起设立……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