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从1997年的试点考试至今,每年均举行一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除1999年停考外)。截至2011年底,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已超过12万人。
(1)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大专及其以上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一定年限后,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考试科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专业)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
(3)证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统一印制、由国家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