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底,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制定具体方案。
通知提出,在乡村规划推进过程中,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避免出现照搬城市规划方法和标准、脱离农村实际、实用性差的乡村规划;找准村庄发展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村民生活和村庄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建立有针对性的规划目标,以简单明了的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从农村住房建设和环境整治等基本问题入手,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特色和实际情况,或注重山、水、田、林、园、塘等田园风光的保护,或突出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元素挖掘,或注重地域特色历史文化传承。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所有乡完成乡规划编制或修编,所有村庄都有切实可用的村庄规划,所有农村住房建设都有规划管理,基本实现“村村有规划,建设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