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控制要点
2016/01/221635
作者:佚名
导读:(1)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严禁使用工类手持电动工具。(2)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
(1)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严禁使用工类手持电动工具。
(2)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更换。
(3)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部件,必须按有关规定装设防护罩。
(4)在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必须采用ⅱ类工具,在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采用ⅲ类工具。
文章来源:造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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