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茂名市住建部门大力鼓励建筑企业改制、重组、合并、升级和培育劳务分包企业,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并引导企业外抓市场开拓,内抓市场管理,促使全市建筑行业得到长足发展。
2010年茂名市有建筑施工企业141家,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0亿元,创利税9.4亿元。到2015年,全市已有建筑施工企业共223家,全市实现建筑业总产值约370亿元,创利税28亿元,分别同比2010年增长185%和198%,每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率都保持在10%以上。
加强行业服务,鼓励企业拓展市场
茂名市住建部门按照“精简、高效、务实、便民”的原则,实行“窗口一站式”服务。将企业管理业务全部纳入“窗口”,统一受理、规范收件、限时办结,自觉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监督,实现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简化审批程序,将企业外出需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诚信证明、项目班子岗位人员变更、执业人员的变更、监理核查等事项交由局服务窗口直接办理,即时办结,大力扶持企业发展。
该市住建部门把“走出去”战略作为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的一项战略举措,切实加大外出施工的管理和服务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向外地拓展业务。每年度都在广州组织召开外出施工企业座谈会,为驻外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使外埠市场得到有效拓展,目前,该市建筑队伍足迹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2015年外出施工产值预计将达268亿元(2010年为46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72%。
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促行业健康发展
茂名市住建部门于2014年6月制订了《茂名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企业诚信信息征集、档案建立、等级评定、结果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设定了企业良好行为标准60项、不良行为评分标准9类509项。与《办法》配套的诚信管理信息平台于2014年12月中旬试运行,并于
住建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对本市各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资质不达标、经营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防止了企业带病经营。对外地入茂经营的企业,每年都对其分公司的在茂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不达标的、有不良行为的、常发生劳资纠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暂停其在茂经营资格,促进了该市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健康。
该市还制定了《茂名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茂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切实有效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五年来,累计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614项,总建筑面积约982.67万平方米,共有15个工程项目被评为“市优良样板工程”,9项工程被评为“省优良样板工程”,共创6个省级、12个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专项检查整治、指导企业申报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组织教育培训、完善检测系统信息化建设,建成启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加强检测、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工程质量月”活动、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处理质量安全的投诉案件等。五年来,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数均未超过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工程招投标进一步规范
制发了《关于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对茂名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标专家进行调整充实的通知》、《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五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投诉的问题进行了处理。规范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解决了招标投标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十二五”时期,全市(市区)招投标工程项目885项,中标工程造价325.24亿,比预算投资降低15.6亿,平均下浮率为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