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保局调研员 戴松林
会场外,广东省政协委员、致公党东莞市委会主委、东莞市环保局调研员戴松林接受采访时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本次省政协大会承前启后,对广东势必有着重要影响。
来自东莞的省政协委员戴松林连续在2014年、2015年的提案都被评为优秀提案。今年,戴松林带来了《关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
戴松林介绍,生态城市建设作为一种城市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戴松林建议,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就要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
“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低碳生态城市”
他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资源能源短缺问题的逐步升级,气候变化问题日渐严峻,“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作为一种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新模式,逐渐成为世界各国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转变传统发展模式、谋求城市新兴竞争力的关键。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对于低碳生态城市的理论探索和规划建设都在持续升温,然而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低碳生态城市。”戴松林说,我国正成为世界上探索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最为积极和主动的国家之一。
戴松林说,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阵地,低碳生态城市同样在我省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13年国家住建部会同省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广东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正式全面起航。力争到2020年,广东省成为全国领先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
建议制定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强制性标准
“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复杂的建设工程”,戴松林说,为加快推动我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首先是要建立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健全低碳生态建设技术和产品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在立项、选址、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环节对低碳生态技术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广东地区特点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同时,制定基本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强制性标准。“目前,广东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工作仍处于探索、鼓励阶段,相关技术标准也属于推荐性标准,对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没有约束性。”戴松林说,应尽快学习相关先进地区和国家有关经验做法,按投资类型、区域环境要求等制定最基本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强制性标准。
他举例说,比如把基本的生态环境指标、地形地貌保护要求、节能指标要求、节水指标要求、废水废弃物排放要求,以及使用高强钢筋、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等等作为强制标准,通过基本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强制性标准引导低碳生态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