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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实:重视非首都功能疏解后既有建筑的利用改造

2016/02/15621 作者:佚名
导读:随着非首都城市功能的疏解的进行,在中心城区,不少原为商业或者行政功能的建筑物及其所属土地近年将需要改变使用功能和使用对象。

北京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委员 郑实

问题与分析:

随着非首都城市功能的疏解的进行,在中心城区,不少原为商业或者行政功能的建筑物及其所属土地近年将需要改变使用功能和使用对象。一些建筑已明确提出改造为绿地或者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性质的建筑,也将有一部分建筑物,尚未明确使用对象和功能。

赋予了新功能用途的建筑应满足自身的新的使用要求,因此,必然引起建筑改造需求。建筑改造,不仅应进行技术上的可行性和造价上是否经济的评估,很重要的原则是,应该使建筑改造行为符合绿色环保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要求,同时,也是城市历史和近现代文脉的延续。这已成为国际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趋势。

因此,建筑改造应按照最小的改动和材料更换的原则,不仅应避免和减少拆除重建,更应注意不要产生新一轮大的翻修,如包括外饰面、内装修、机电系统全部重做,仅留少量结构;甚至以改造之名,行新建之实。

由于搬迁腾退时间表紧迫,该项工作应尽快提到议事议程上来,未雨绸缪,早行规划。

建议:

1、首先从规划上,新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的确定,应该满足符合首都功能的定位、城市规划配置要求、市场需求情况等几个方面的要求;

2、建议有关部门结合专业技术支持,按照绿色建筑改造的原则,提出既有建筑材料利用率的具体评价指标,根据使用对象和性质、新旧建筑功能的吻合度,提出改造建筑的绿色评价标准,包括强制性规定和推荐性指南;

3、落实监督机制,分门别类,对于新入驻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共财政支持的建筑性质,进行强制性规定;对于其他机构,则采用指导和推荐的方式。

文章来源:中国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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