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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建工程未经安全检查节后不得擅自复工

2016/03/01806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自治区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建筑施工复工安全检查。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查,未经检查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日前,自治区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建筑施工复工安全检查。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查,未经检查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春节后,广西各地建筑施工工地迎来了一波开工复工潮。大量务工人员将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新进、转岗人员也将增多,一旦思想松懈,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3月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意义深远。

为此,自治区住建厅明确,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凡是未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擅自复工的,或者虽开展了检查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治理,或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到岗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该厅要求,全区所有建设工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为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深化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细致全面地实施节后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及时了解各工程项目新进、转岗工人情况,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据悉,2月23—26日,自治区住建厅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市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8个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个市抽查2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2个在建工程。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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