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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建筑工地也要实行“门前三包”

2016/03/101851 作者:佚名
导读:3月7日,银川市金凤区城管局率先在全市推行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与辖区5家建筑工地签订《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书》和《施工企业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书》……

为从源头治理渣土污染,3月7日,银川市金凤区城管局率先在全市推行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与辖区5家建筑工地签订《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书》和《施工企业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书》,要求其对各个施工环节中的卫生、绿化、秩序都要负责。

  当日上午,金凤区城管局直属中队联合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公安大队与阅海隧道围堰工程施工企业、贸阅府工程甲方及施工方等5家建筑工地签订了责任书,并在工地明显处张贴。

  据了解,建筑工地“门前三包”责任书在卫生、绿化及秩序上分别做了明确要求,其中,在卫生方面要求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负责责任区内路面整洁,保证路面硬化和冲洗设施正常使用以及施工过程中无扬尘污染、无噪音扰民等。

  “今年辖区新建和续建工地160余家,通过推行工地内部连环监督责任制,规范工地施工行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自我管理”。金凤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城管部门将根据具体签订情况,对金凤区在建工地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执法行动。对违反责任书内容的单位和个人,金凤区城管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限期内不改正的责任人,由城管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限制其工程车辆出入并进行整改。对不服从执法管理或多次违法的建筑企业,城管部门将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监督电话:5023913、5013060。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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