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加强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形成“七大体系”
南京市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研究城市治理规律,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南京特点的城市治理标准化体系,在全国系首创。主要有7个体系构成:
(一)建立城市治理本底资料数据库。按照全覆盖管理要求,每个区(园区)、每个部门和单位,首先要把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管理单元、单元内部的所有管理事项梳理清楚,并登记入册,这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果调查登记有漏项,势必留下管理盲点或盲区。
(二)建立标准管理体系。标准是工作质量,精细化要靠具体管理标准进行固化。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指导标准》,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和完善,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管理标准,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有管理单位制定好自己的管理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建立定额管理体系。经过本底资料登记和工作标准的明确,各项管理的目标已经量化出来,需要多少人、装备、器材、工具、耗材等才能保证各类管理达到管理标准呢?必须依据相关定额进行测算,这是落实城市长效治理最关键的环节和措施。目前在城市治理领域,有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定额,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和执行,这就是从整治到回潮,回潮到整治的“症结”所在。我们一定要增强定额意识,抓管理要像搞工程建设一样,用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落实定额,建立好定额管理体系。
(四)建立责任体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职能配置,把33类管理单元分解到各个相关部门(单位)和驻宁机构。各区(园区)全面负责,全覆盖管理。在具体管理单元上,要建立两个层面的责任:一是一线作业层面的责任要明确到班组、到人员;二是明确监管层面的责任,要像工程建设中的监理一样,明确监管者的责任,这样才能保证作业层面上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五)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在具体管理单元上,无论是一线作业人员,还是监管人员,都要有制度约束,确保作业面上工作人员全时段按标准作业。各个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在一线作业层面上,主要制定考勤制度,职业规范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三定一奖”制度等;在管理层面上,要制定检查督查制度、每日讲评制度、问题会办制度、领导带班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
(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以管理标准为考核细则,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城市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具体管理单元上,要对作业班组和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工利益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七)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城市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才能保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市、区城市治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治理工作,各部门(单位)以及驻宁机构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牵头处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本系统、本单位的城市治理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各级各部门、各个管理单位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这7个子体系,形成城市治理全覆盖、精细化、长效化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分割,缺一不可,在实施过程中,前六项要按照顺序推进。其中最核心的是“定额”管理,这是落实城市治理长效化最关键的环节和措施,因为“定额”是事物内在的客观需求,城市治理工作也要像搞工程建设一样,必须依据定额科学预算和落实各项管理经费,才能保证管理达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