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应对合同下提供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
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规格中约定有附加服务,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中的任一项服务或所有的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7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彳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丨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7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卖方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采购货物的合同价内,双方应事先就此达成协议,但其费用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