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年底,我市商品房库存28033套、待售面积367.78万平方米,其中现房4697套、待售面积99.07万平方米,期房23336套、待售面积268.71万平方米。据此计算,我市广义去库存化的周期为70个月,超过库存量合理区间上限74.28%。
“去库存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市场经济原则,建立由房地产开发商、政府、购房者共同承担‘库存消化成本’的分担机制,加快深化户籍和住房制度改革,强化消费和供给端引导,扩大有效需求,分流转化部分供给,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市目前的商品房库存数量,科学制定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严控土地的供应势在必行。
我市住建部门建议,为了引导降低商品住房价格,我市需营造主要依靠市场进行去库存的可预期环境,结合现金流和资金链紧张的倒逼压力,促使房地产开发商主动降价销售。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应与降价销售挂钩,增强房地产开发商降价销售的积极性,同时加快出台类似买房退税或者给予补贴等刺激政策拉动销售。
同时,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积极推进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安置方式。采取政府集中购买在建或已建成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以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且购置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上一年的平均价格。
我市住建部门还建议,推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也是去库存的有效方法之一,可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屋租赁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提升租赁服务水平;支持房地产企业改变经营方式,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