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提前竣工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2016/05/042130 作者:佚名
导读: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

1.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的费用。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