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从各方面按照购买服务的模式,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促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乡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工作模式。《办法》所指购买主体是指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主体,可以为市政府,或由市政府授权市房管局或其下属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