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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理论与法规》:监理文件资料收文与登记、传阅与登记

2016/06/242958 作者:佚名
导读: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收文与登记、传阅与登记管理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收文与登记、传阅与登记

管理项目

管理的具体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收文与登记 ◆项目监理机构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分部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以及收文日期,必要时应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最后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不得以盖章和打印代替手写签认。
◆对于工程建设照片及声像资料等,应注明拍摄日期及所反映的工程建设部位等摘要信息。收文登记后应交给项目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重要文件内容应在监理日志中。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传阅与登记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是否需要传阅,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将文件传阅纸随同文件资料一起进行传阅。每一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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