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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理论与法规》:监理合同履行期限

2016/06/272349 作者:佚名
导读:监理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工作内容增加(1)监理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2)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3)附加工作酬金……

监理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工作内容增加

(1)监理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2)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

(3)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4)附加工作分为延长监理或相关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工作内容两类。

(5)附加工作酬金的计算

附加工作酬金=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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