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评审,我市首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顺利通过专项验收。我市自2011年被列为首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以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求,以机关办公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卫生建筑、商场建筑和宾馆饭店为重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完成了99个、40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经委托第三方节能量核定机构审核,示范项目整体节能率在21.52%以上,圆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任务。经统计测算,以上示范项目全部投入运行后每年可节电7130万度、节约标煤2.8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11万吨、节约能源费用5867万元,具有显著的节能和社会效益。同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经验交流会,天津、深圳、青岛等10个城市就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努力推动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