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或安装过程可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
质量记录资料中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
质量自检资料;
监理机构的验收资料等;
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
检测及试验报告;
材料、设备质量资料的编号、存放档案卷号;
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工程施工或安装开始前,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一起研究列出各施工对象的质量资料清单。施工单位应不断补充,记录新的情况。
应真实、齐全、完整。
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和资料不全,项目监理机构应拒绝验收。
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