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规建住发[2011]84号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规划和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广元市建筑材料信息价是由我局每月定期上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上按月进行发布的价格。该价格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在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时执行的价格,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材料单价评审的依据,是中标工程材料价格风险调整的基准价格,包含了采购、运至施工现场仓库等全部费用。目前,我市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是从部分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造价咨询机构推荐的信息员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综合测算后,参考周边地、市材料价格取定的综合价格,适用于市城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搞好我市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为建设各方服务,使材料价格信息更加贴近市场,请各建设、施工、中介机构和相关单位积极报送材料价格信息。上报材料价格的名称、品种、规格按《四川工程造价信息》的统一要求进行报送和调整(如需增加和调整,可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提出建议)。报送材料价格信息可到我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领取材料价格调查表,上报时间在每月1号之前报送上月的材料价格信息。我局将对所有价格信息进行综合测算后每月定期在“广元建设网”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然后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力争材料价格信息的更加准确,更有时效。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价的调查和发布工作,落实专人每月按期调查测算本辖区内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0839—3262302(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 系 人:赵 红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