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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广西探索农民建房的引导激励机制

2016/09/061233 作者:佚名
导读:8月2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2016年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村民申请建房的意识逐渐增强,乡村住房错落有致。

8月2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2016年广西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对一些试点县采取政策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农村群众按照乡村规划要求、采用标准图集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户型等来进行住宅建设,形成新农村建设的良好风貌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为了探索提炼广西农村传统建筑元素和符号,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风貌,自治区和各市、县积极探索,按照“经济、适用、美观、简洁”的原则,充分考虑房屋晒台、通风、采光、节能等功能要求,开展了农村住房设计方案竞赛等,从中评选出优秀设计方案,编印了数十套标准图集免费提供各地农村使用,如《广西新农村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图集》《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参考图集》《南宁市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获奖方案图集》《南宁市城乡风貌改造工程设计图集》等。这些图集含括了住宅建设推荐户型方案建设的施工图,对规范广西农村住房建设,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展现广西壮乡建筑特色和风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图集的推广运用过程中,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缺乏规划意识、缺乏技术服务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农民喜欢使用建造技术相对简单的“竹筒户”建设模式,图集的推广使用还不是很理想。

为了推进乡村规划的实施,推进相关图集的应用,塑造农村良好的特色风貌,广西的一些市、县开展了规划改革试点,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农民按照乡村规划要求建房,破解乡村农房无序建设的难题。如南宁市2015年拿出1.97亿元作为奖励引导资金,引导农村村民按规划和乡土特色要求建设住房,根据面积不同,每户给予2—4万元的财政奖补,截至目前南宁市已有8067户农户采用了政府推荐户型。

桂林市永福县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2014年制定出台了《农村村民新建楼房奖励办法》,县级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农村村民按照规划和福寿文化建筑元素的要求新建住房,目前已有651栋民宅根据《永福县新农村建设图集》进行建设;百色市田阳县出台《露美片区民房外立面改造奖励办法》,政府以奖代补形式奖励外立面改造农户1万元。

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西将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形成指导意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房建设。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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