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筑实务: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2017/01/06273
作者:佚名
导读:(1)业主方(包括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违约。(2)合同缺陷。(3)合同变更。(4)工程环境的变化。如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的大幅度上涨。国家法令的修改。货币贬……
(1)业主方(包括建设单位和监理人)违约。
(2)合同缺陷。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的变化。如材料价格和人工工日单价的大幅度上涨。国家法令的修改。货币贬值。外汇汇率变化等。
(5)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