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与回访属于项目竣工后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解散后,公司必须对项目后续工作进行接管,确保项目全面完成。由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1.为提高工程质量,听取业主意见,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与业主建立服务联系网络,及时取得信息,依据建设部第80号令,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施工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搞好回访与保修工作。
2.项目管理部门应制订回访与保修计划,有效实施回访,并对于回访以及业主投诉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实施保修。应保存回访与保修纪录。
3.保修期限: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4.保修范围: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5.保修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6.保修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7.工程保修期结束后,公司及时与业主进行清算,收回保修金并关闭合同。
8.工程回访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建设单位用户的意见建议了解建筑物使用情况和设备的运转情况等。每次回访结束后,执行单位都要认真做好回访纪录。全部回访结束,要编写回访服务报告。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和用户经常联系和沟通,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