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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必记109个考点(下)

2014/05/041344 作者:佚名
导读:造价信息网:以下是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必记109个考点中的前50个考点,供相关人员作考前复习参考。
       造价信息:以下是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必记109个考点中的前50个考点,供相关人员作考前复习参考。

       51、施工噪声的主要类型: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性噪声、爆炸性噪声。
 
       52、根据有关规定,在居民密集区进行强噪声施工作业时,夜间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2时。
 
       53、根据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早晨作业时间不得早于6时。
 
       54、根据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处理要求,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以便达到防止空气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55、对固体废物采取减量化的治理方法时,通常是将固体废物的体积缩小至1/10以下。
 
       5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①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能促进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③可促进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57、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治理方法:无害化、安定化、减量化。
 
       58、固体废物的处理有: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生物处理和热处理,固体处理,回收利用和循环再造。
 
       59、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①分包合同通常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仅仅做管理与协调工作,还要对项目目标控制承担责任  ③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业主选定的某个分包人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而业主执意不肯更换该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并且不承担该分包人所负责工程的管理责任  ④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取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60、如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错误导致工程损失,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61、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事故,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条款”的规定,事故发生后的通知程序是:承包人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62、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并造成毗邻财产受损,承包人随即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判断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关键在于它是否已经按规定保护了事故现场。
 
       63、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则:不应视为监理人已批准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64、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应包括承包人完成的安装工程款。
 
       65、某工程监理人在审核当月承包人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时,发现前二个月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存在错误,多支付了承包人约50万元的进度款,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该笔款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扣除。
 
       66、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的缺陷责任期应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67、根据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6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中,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办理并支付保险费用的是施工场地内劳务分包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
 
       69、根据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采用固定价格的劳务分包合同,可以调整劳务报酬的情况是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
 
       70、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对于材料包装物的约定,通常情况下是由建筑材料的供应方负责供应,不另计包装费。
 
       71、供货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供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
 
       72、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条件:除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已完成,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分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73、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费用的:①设计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以外各种证件、批件、规费  ②劳务分包人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③运至现场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保险。
 
       74、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采用的方式:①供方负责送货的,以需方收货截记的日期为准  ②需方提货的,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75、以成本加酬金形式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施工图纸可能不能事先完成,因此,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承包商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76、以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形式发包工程,如果是实际成本超处合同规定的成本总价的情况,则结算价=合同规定的成本总价+固定的酬金。
 
       77、对于固定总价合同,为了合理分摊风险,承包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重大变更或其他特殊条件下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但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定义重大变更的含义、特殊条件的含义、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
 
       78、对于总价合同,承包商通常要承担以下风险:①计算误差  ②漏报项目  ③物价  ④人工费上涨。
 
       7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以下条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②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③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④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电、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p#分页标题#e#       80、在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中,费用是投标人报的一个固定酬金,它包括管理费、利润、风险金。
 
       81、合同变更,即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的时段应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之前。
 
       82、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变更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
 
       83、对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格调整,监理公司可以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84、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
 
       85、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处理的结构,承包商应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86、承包商在进行合同实施趋势分析时,需针对合同实施偏差情况以及可以采取的措施,分析在不同措施下合同执行的结果与趋势,包括:最终的工程状况、工程最终经济效益(利润)水平、承包商将承担的后果。
 
       87、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工程的数量、工程的质量要求及标准。
 
       88、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发现索赔机会,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是要提出索赔意向。
 
       89、某承包商承揽的写字楼工程,由于场地中间的几户居民不搬迁,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承包商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以后,依然迟迟不能开工。在这样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该按照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期,提交中间索赔报告。
 
       90、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91、为了不失索赔权利,承包人应在干扰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92、索赔报告中,旨在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的关键部位是论证部分。
 
       93、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主要:①合同文件  ②法律、法规  ③工程建设惯例。
 
       94、常见的施工合同索赔证据:①施工日记和现场记录  ②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  ③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④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
 
       95、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96、施工索赔成立应该具备的前提条件: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经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97、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①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  ②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③索赔依据和理由  ④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的不利影响。
 
       98、对合同对方索赔报告的反击和反驳,一般可以:①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②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③干扰事件的原因、责任分析  ④索赔理由、索赔证据分析。
 
       99、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信息管理手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信息管理手册的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检查和督促其执行。
 
       100、在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中,工程竣工文件作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的一部分,应包括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101、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的情况是,设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
 
       102、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03、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04、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分别是:①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③竣工图   ④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05、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106、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分别由建设单位、当地城建档案馆保管。
 
       10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的主要内容:①质量事故报告   ②实施记录   ③处理方案   ④验收记录。
 
       108、施工文件档案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之间的有机联系。其中施工文件的组卷,可以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
 
       109、施工文件档案卷内的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排列顺序有:①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②印本在前、定稿在后   ③主组件在前、附件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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