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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大通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创新管理模式

2017/03/03777 作者:包正礼
导读: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大通县通过创新多元化管理模式,明细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探索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西宁市大通县通过创新多元化管理模式,明细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探索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为创新管护模式,大通县采取分类指导和逐项落实的方法,在探索建立专管机构+专管人员的管理模式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通过发展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业化服务机构、农民用水协会、水利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服务实体,积极引导产权所有人从事小型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组建了1家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公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起了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和维护。

为进一步明晰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该县对现有农村河沟、小型水闸、小型泵站、堤防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原所有权归属和工程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产权所有人与管护主体在商谈、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订了《小型水利工程委托管理协议书》。

截至目前,该已明晰工程产权322处,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322本,落实管护主体368个,颁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权证》368本,管护主体落实率100%。据悉,经过四年的探索实践,该县采取的“就近打捆、集中委托”和“水管单位+村民组织”方式,得到了国家和省市的充分肯定。

20158月首次承办了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试点改革现场观摩会,推广了试点做法和经验。通过此项改革,彻底解决了大通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权责不清、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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