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顶层设计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责任主体多,监管链条长,需要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定位和要求,切实分析在实际工作中相关法规标准执行的困难和瓶颈,深刻总结施工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通过将其上升为更高层次的管理要求和规范,实现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是工程建设实施的主体,也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确主体的职责、规范主体的行为是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础。
为规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备,规范项目经理履职行为,2014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和《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管理履职规定》,将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上海的实际进一步细化,确保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有章可循。
2015年,在深入分析项目经理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后,出台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经理的履职行为。随后,组织开发了“项目经理违规行为记分系统”,将全市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信息录入其中,及时将日常检查、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分,对一个周期内扣满12分的项目经理实行回炉培训,有效提高了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施工过程的管理。
标准化操作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标准化工作按照“明确标准、企业贯标、专业考评”3个环节进行推进,上海正式启动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至今已经十余年。其间,根据建筑行业形势的发展,先后修改升级考评规范多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确保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扎实推进。
“十二五”末,上海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相比“十一五”同期均有50%左右的下降幅度。
2016年,在总结近3年的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后,出台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总结了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将施工质量责任分解到作业人员,规范技术交底,强化材料监管,实施样板引路,实行施工重要影像资料留存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溯体系,推动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加强对施工工法推广、应用的管理,推动建筑业技术创新。制定了《上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部门、专家库日常管理部门、组织论证的单位、论证专家和论证机构等相关机构职责,建立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统一了专家库专家资格条件、专家进库和退出原则,规定了组织专家论证的工作程序、数量、专业类别、论证报告要求等,规范了专家论证行为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有效提升了专家论证的实效。
三是适应建筑业转型的需要。
上海作为预制装配式建筑试点区域,从2010年起开始试点探索,至今全市累计落实装配式建筑总量已经超过1000万平方米。为应对新技术、新形势带来的监管压力,先后出台《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要点(试行)》等地方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装配式建筑在深化施工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吊装令、持证高处作业特殊工种证、推进BIM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要求,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构件生产及运输单位等参建各方安全职责,增加了吊装、运输和堆场设置专项方案安全要求,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装配式建筑安全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
二、推进监管创新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重、社会压力大、制约因素多,如何根据工程的特点,创新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新机制,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是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必须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一是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上海试点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将其与监督机构日常检查分开,通过对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随机抽查,经过一定周期的统计,分析当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判全市各区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相关做法与后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的“四不两直”不谋而合。有效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017年,在此基础上增设巡查观察员,并建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考核管理办法》,目的在于深入分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通病存在的原因,督促各级监督机构改进工作,形成了有效的市区互动。
二是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开展数字化审图试点工作,加强了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提高了审图质量和效率,从基础上保证了施工安全。
开展建筑工地在线监管的研究,试点利用物联网信息技术,在施工现场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深基坑等重要场所进行监控,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审批,将许可证受理系统与3类人员管理系统、社保数据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库进行对接,实现有关信息审核的联动,确保审核工作的实效。
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应用BIM技术三年行动计划,通过210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建立符合实际的BIM技术应用配套政策、标准规范和应用环境,构建基于BIM技术的政府监管模式。
三是试点开展工程质量险。
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研究,探索解决新建住宅质量问题的第三方解决渠道,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上海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四是加强检测检验工作。
出台了检测管理系列文件,实施了现场建材惟一性标识管理。开展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测,筑牢安全防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减少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实施以来,备案登记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测合同675份,检测量1011组,合格率由试点初期的81%提高到87%,初步形成影响力,进一步挤压了劣质防护用品生存空间。
三、深化专项治理
集中开展专项活动,对于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带动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活动。
通病问题虽然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对使用功能有很大影响,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2015年,对住宅工程结构施工阶段反复发生的构造柱和拉结筋设置、钢筋连接及工艺评定及外墙无机保温系统常见质量顽症等开展专项治理。2016年,在此基础上提出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及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设置不按图施工等重点通病顽症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形成一年强化整治、二年巩固成效的治理机制。
二是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在全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中开展施工方案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开展勘察设计专项检查,强化对审图质量的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炼管理经验,以此构建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化“安全月”和“质量月”活动。
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技术引领”的理念,组织开展了以“质量为本、追求卓越”为主题的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开展勘察设计文件和实体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另外,开展了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设“城市·责任在肩”、“城市·不能忘记”、“城市·美丽家园”3个板块,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塔吊司机技能竞赛、安全标准化活动以及施工现场观摩会等活动宣传了安全理念,提高了现场的安全意识。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做好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在兄弟省市同行的帮助下,努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
下一阶段,将继续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佳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