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山东省地震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山东省地震局牵头起草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目前《条例》正在进行省直部门会签,省法制办也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年内出台施行。
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共七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规划与选址、抗震设计与施工、既有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法律责任和附则,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和加强。《条例(草案)》首次明确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按照不低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值0.10g确定;同时,对于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养老机构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按照不低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值0.15g确定。上述规定,消除了我省六度以下抗震设防区域,使我省抗震设防水平有了整体性提高。
山东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副处长张干告诉记者,近年来山东省已经颁布实施2部地方法规、8部政府规章,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防震减灾法制体系,在各省居于领先地位,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