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大数据已经逐渐成为时下最火热的IT行业词汇。
上个世纪80年代初,美国著名的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其《第三次浪潮》一书中,将大数据热情地赞颂为“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美国互联网数据中心研究发现,全世界的工业设备、汽车、电表上有着无数的数码传感器,随时测量和传递着有关位置、运动、震动、温度、湿度乃至空气中化学物质的变化,不断产生了海量的数据信息。据统计,每年来自互联网的数据将以50%的速度增长,使得每两年产生的数量将翻一番。目前,世界上超过9成以上的数据和信息都是在最近几年才产生的。
在信息时代,大数据能够对大量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做小而美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做服务转型,而传统企业也可以利用大数据的价值实现转型。因此,大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将成为未来的重要资源并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自2014年3月“大数据”首次出现在我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来,我国开始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一年内6次提及“大数据”产业及其应用。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随后,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为落实中央有关发展大数据的相关战略措施,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息中心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如发改委在《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来创新监管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开始着手编制“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与此同时,为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福建、贵阳、青海等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大数据产业已成为支持各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
从各地出台的支持政策来看,我国各地在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方面不遗余力,从土地供应、税收减免、财政补偿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
对北京、广东、浙江、上海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言,各地试图通过发展“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其产业的竞争优势。
对鄂尔多斯、克拉玛依等中西部资源型城市而言,试图以“大数据”为突破口,通过其强大的资源开发能力为支持,推动其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从而实现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
对贵州、重庆等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试图抓住“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环境、劳动力以及政策红利来吸引信息产业集聚,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因此,本文梳理、比较了国内部分地区支持大数据发展的产业政策,希望能对各地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突破重点技术,推动产品研发
大数据产业是新兴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尚不明确,我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都在加大大数据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动大数据相关的装备和产品开发,以期占领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1、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支持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知识发现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
同时,围绕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等环节,支持大型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软件、大数据分析发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等软件产品和海量数据存储设备、大数据一体机等硬件产品发展,带动芯片、操作系统等信息技术核心基础产品发展,打造较为健全的大数据产品体系。
2、在部委层面,国家发改委在《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加强监管领域的大数据研发,争取实现重点技术突破,推动与大数据相关的产品研发,要求开发出以大数据来实现监管方式转变的创新产品,意味着大数据将在未来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6年下半年,工信部启动了“大数据产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该规划涉及到技术产品服务的创新、推进大数据产业实现在重点行业的应用以及制定相应标准规范等三方面的内容。此外,国家信息中心与深圳大学联合成立了深圳大数据研究院,致力于融合双方的研究优势,打造大数据领域的新型创新载体,推动我国大数据技术、人才和产业的发展进步。
3、在地方层面,重庆市早在2013年就印发了《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重点包括虚拟化技术、云计算平台技术、海量数据存储技术、数据预处理技术、新型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技术以及大数据关键设备技术。
为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上海市制定了《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明确提出要通过成立“上海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上海市数据科学重点实验室”、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来建立大数据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上海大数据技术创新能力。
而《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也制定了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计划,支持建立和引进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机构,开展产品、市场及产业链分析研究以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二、创新应用模式,搭建公共平台
创新应用模式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搭建公共平台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现路径。从现有大数据发展支持政策来看,各地都在通过创新应用模式、搭建公共平台从而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创新发展。
1、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46次提到了大数据平台整合,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府信息平台、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汇聚平台、项目并联审批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等各种平台建设,从而形成完善、统一、共享的国家大数据平台。
同时,加强大数据应用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创新、协作、共赢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
2、在部委层面,工信部先后开展了大数据应用模式的创新,分布在江苏省泰州市、黑龙江省安达市、湖北省黄梅县等8个城市搭建了首批8个“全国企业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地方分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搜集分析企业财务、管理、技术、社会责任、制度规范及价值理念等各方面数据,对企业信用进行综合评价,为政府和市场主体提供决策参考。
2016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建设一批“互联网+”和大数据相关的国家创新平台,具体包括智能化协同制造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互联网医疗救治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推进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提高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
3、在地方层面,上海市在《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中明确提出要重点选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终身教育、智慧交通、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等具有大数据基础的领域,探索交互共享、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重点选取金融证券、互联网、数字生活、公共设施、制造和电力等具有迫切需求的行业,开展大数据行业应用研发,探索“数据、平台、应用、终端”四位一体的新型商业模式,促进产业发展。
为推动大数据应用模式创新,《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将在大数据、云计算及相关领域重点实施一批行业应用示范项目。此外,为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整合大数据资源,北京、贵阳、武汉、重庆、杭州等地先后搭建了大数据交易平台。
三、营造发展环境,健全制度和法规
大数据是新技术、新产业,需要有配套的产业发展环境和制度法规,才能确保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各地都通过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的政策扶持,构建产业生态体系,营造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环境,吸引大数据企业、技术和人才聚集,从而打造大数据产业集群。
1、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比较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明确提出要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构建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以及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合作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同时,《纲要》明确了七方面的政策机制,一是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三是健全市场发展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四是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七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
2、在部委层面,国家发改委积极打造国家基础信息设施,建设由国家主导、服务全国的大数据平台,联合相关部委制定了大数据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即到2017年底前,我国将构建跨部门的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工信部已经将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统筹协调机制纳入到“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通过设立“3+X”工作机制,由工信部、发改委和网信办三个部门牵头,联合其他40个政府部门建立的促进大数据发展的部级联席会议制度。
3、在地方层面,重庆市在《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了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大力培育应用市场以及落实产业政策扶持等政策措施和建设目标。
上海在《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中明确提出了完善制度法规和合作协同推进的支持措施,要求研究大数据产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大数据相关标准,并提出技术解决手段,促进数据资源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同时,在人才、财税、科技金融等方面设计有利于数据人才和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建立有利于上海大数据研究与发展的制度法规体系。
四、推动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大数据的获取、整合、分析都离不开数据的较量,只有通过实现资源共享,才能更好地发挥大数据的作用。为此,从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支持措施来看,都强调要加强大数据的交流合作,实现大数据之间的资源共享,从而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
1、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促进国际交流合作”作为促进大数据发展的七项措施之一,并结合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际,从技术合作和人才引进两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交流计划,一方面是要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建立完善的国际大数据技术较量与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大数据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大数据相关技术发展。另一方面是要充分利用海内外大数据人才资源,结合大数据应用创新的需要,积极引进大数据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鼓励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就业创业。
2、在部委层面,工信部正在编制的“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将“加强国际合作”作为“推进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八项措施之一,提出要建立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在大数据开放共享、产业发展、数据安全、政策法规等领域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2016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大数据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共享开放、基础设施统筹发展,以及数据要素流通,推动大数据资源的共享。
3、在地方层面,重庆市早在2013年就在《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中将“加强交流与合作”作为推动大数据发展的保障措施之一,提出要支持信息服务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成立“产学研用”一体的大数据专业研究院、实验室,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共同推进研究成果市场化应用。
上海市将“加强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作为大数据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要通过加强技术交流,为数据技术开发、数据人才培养和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撑。
五、加强安全认证,保障信息安全
近年来,随着数据的进一步集中和海量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对数据进行安全防护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困难,数据的分布式处理也加大了数据泄露的风险,信息安全逐渐成为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为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在其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中都明确提出了要加强信息的安全认证,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1、在中央层面,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要“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将“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作为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五大目标之一,同时将“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作为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并提出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安全认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多种手段来保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2、在部委层面,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信息安全的主管部门,近年先后以部令的方式出台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及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使得信息安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同时,工信部还将信息安全纳入“大数据产业十三五规划”中,从而更好地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近年来,为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由中央网信办牵头、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等单位参与,正积极推进制定网络安全法及网络安全标准建设。
3、在地方层面,《重庆市大数据行动计划》将“确保大数据信息安全”作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一大行动目标,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以更好地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受侵犯。
上海市在《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中将“大数据安全技术”作为大数据技术创新的重点突破点之一。《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聚焦高端、确保安全”作为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目标之一,提出了“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和“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以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