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802 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原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标定站”)组织实施。
二、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和督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及报送等工作,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名单、2018年3月10前将当地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及汇总资料(汇总表样见附件1、附件2)各一份(含电子版)分别报省标定站。
三、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含造价资信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附件3)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具体填报请登陆广东造价信息网,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操作。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两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非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由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含造价资信证书)的企业汇总上报。
四、对不报送、或报送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甚至拒绝报送统计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依法给予警告或通报,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评价档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联系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标定站。未取得加密锁或遗失填报网站加密锁、用户名的企业可直接联系技术支持单位(电话:010-82326699)。
省标定站联系人:梁小姐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13楼
电话:020-83305471
电子邮箱:gdszjzzjk@163.com。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