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本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
公用经费预算审批存在不严格的情况。其中,超政策规定范围批复3个部门在公用经费中安排清商补助预算25万元;检查40个部门预算编报情况后发现,在45个项目支出预算中批复了应该由公用经费保障的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涉及资金5375万元。
17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其中,11个部门虚报人员和办公用房面积,多申领财政资金550万元。28个部门财务处理或报表填制不合规,决算不实,以拨列支、虚列支出1.16亿元。
对涉及社会保障、城市运行、重要流域治理等领域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情况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将1.8亿元廉租住房保障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将1.8亿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个区1.38亿元公租房专项补助资金闲置时间超过2年。
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执行也不够严格。市本级和3个区县141名人员由于原申请人死亡或家庭收入超标等原因,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条件,但未退出保障房范围。
吴素芳表示,市级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将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