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有其历史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其定义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高层建筑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概念,至今尚未有统一的划分标准,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规定也不一样:美国,把22~25米以上或7层以上的一般房屋,10层以上的住宅定义为高层建筑;英国,把24. 3米(约80英尺)以上的房屋定义为高层建筑;法国,把50米以上的居住建筑,28米以上的其它建筑定义为高层建筑;日本,把8层或31米以上的房屋定义为高层建筑,把30层以上的旅游、办公建筑和2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定义为超高层建筑;前苏联,把11~16层以上的住宅定义为中高层住宅,16层以上的建筑定义为高层建筑。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 82)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其它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程》(JGJ3- 91)规定:8层及8层以上的建筑为高层建筑;《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 86)规定:7~9层的住宅为中高层住宅,10~30层住宅为高层住宅。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属世界高层建筑委员会建议,一般将高层建筑划分为四类:一类高层建筑:9~16层,高度不超过50米;二类高层建筑:17~25层,高度不超过75米;三类高层建筑:26~40层,高度不超过100米;四类高层建筑:40层以上,高度超过100米。因此,在我国一般将8层(包括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定义为高层建筑,将高度超过10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定义为超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