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014/11/212244 作者:佚名
导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在建设工程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他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也是工程建设中经常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标准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终止、无效

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人的权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权》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