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会议获悉,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自11月起正式施行。
目前,国家层面尚无相关专项法律法规,安徽省立法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相关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的保证。当前,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活动中,计价行为不规范,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签订阴阳合同、标后另行谈判、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安徽省《管理条例》立足工程建设全过程,对造价的编制与确定、控制、咨询、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并在加强行业自律以及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所突破,较好地解决政府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有助于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和人为干预,打击工程造价“幕后运作”及权力寻租行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贯彻《管理条例》,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计价体系及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招标控制价及竣工结算备案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为全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