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造函〔2014〕290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及2014年12月15日将施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的有关要求,为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着力打造好我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等在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报价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流的数据质量,现将《关于对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实行编码身份识别的通知(试行)》印发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并将意见于12月15日前反馈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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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