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2
- 1 - 张掖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增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监督执 法的权威性,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投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程 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测(以下简称“监测” ),是 指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效利用检测手段,通过对工程各验 收阶段或必要阶段的实体质量检测, 从而验证各方质量行为、 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率的监督行为。 第四条 监测工作由监督机构组织、建设单位委托有检 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考核确定检测机 构、审查监测方案、检查关键环节、审核监测结论等。 第六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质监〔2010〕242号) 现将《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印发,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关于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 督人员考核办法和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批复》
1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是指县级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或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以及建筑预制构件厂、预拌混 凝土(砂浆)生产厂的产品及原材料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测(以下 简称“监督抽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自治区建设厅对全区的监督抽测实施统一管理,具 体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监督抽 测,具体工作可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监督抽测的检测试验工作,由组织或实施监督抽测 的部门委托具有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相
inordertoensurenormalteachingorder,protectingstudents'healthygrowth,ensuringthatnational(property)isnotlost,topreventorminimizetheoccurrenceofsafetyaccidents,followthe"prevent,rescueeachother,ensuresafetyandreducelosses"principle,accordingtothelocalconditions,makethemanagementsystem.1,theprincipalistheresponsibility
inordertoensurenormalteachingorder,protectingstudents'healthygrowth,ensuringthatnational(property)isnotlost,topreventorminimizetheoccurrenceofsafetyaccidents,followthe"prevent,rescueeachother,ensuresafetyandreducelosses"principle,accordingtothelocalconditions,makethemanagementsystem.1,theprincipalistheresponsibility
1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是指县级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或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以及建筑预制构件厂、预拌混 凝土(砂浆)生产厂的产品及原材料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测(以下 简称“监督抽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自治区建设厅对全区的监督抽测实施统一管理,具 体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监督抽 测,具体工作可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监督抽测的检测试验工作,由组织或实施监督抽测 的部门委托具有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相应资
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五河县通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 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 .监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 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 .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 方式收受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 位。 .监督人员不得向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三 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 .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 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 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 效
济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交通工程实行质量差别化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宁市交通工程质量差别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发给 你们,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效能,改变 工程质量检查方式,制定济宁市交通工程差别化管理工作,望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一日 济宁市交通工程质量差别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强化对我市施工、监理行业的综合监管,提高交通质量监督部门 对交通工程项目监管效率,监督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自觉落实 责任,提高项目部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工程质量差异化管理的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 内从事交通工程建设活动的本地及外地进济施工、监理企业项目 部。 第三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对全市交通工程质 量工作实行差异化管理。 第二章分类及标准 第四条
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xx公司集团xx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 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四公司集团公司有关文件, 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企业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 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管理 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确保工程(产品) 质量。 第三条鼓励各单位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 称“四新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示范、“qc小组”等活动,广泛推 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四条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实施
—1—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 第143号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8月1日市人民政 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汪泉 2013年8月13日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 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新建、扩建、 改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 主体),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工 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统称相关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
沈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 设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规和规章,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扩) 建、以及大中修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等,对公路的安全、舒适、 美观、和谐、经济、耐久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在本市从事公路工程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工作的单位以及 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市从事公路工程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市交通局负责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市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质监机 构”)具
【法规名称】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令2010年第158号 【颁布时间】2010-7-8 【实施时间】2010-7-8 【正文】 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市长张建华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实 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施工、监理、勘
沈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 设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规和规章,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扩) 建、以及大中修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等,对公路的安全、舒适、 美观、和谐、经济、耐久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在本市从事公路工程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工作的单位以及 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市从事公路工程的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市交通局负责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市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质监机 构”)具
ppp项目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公司及下属参建项目部施工项目工程质量 管理工作,贯彻集团“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固本强基,履约致远” 的质量方针,落实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质量事故 发生,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 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公司及下属各参建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 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质量 验收规范标准,严肃工艺纪律,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固本强 基”的质量意识,认真接受政府及上级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和 检查;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全面质量 管理理念,创建更多优质精品工程。 第三条项目公司及下属各参建项目部,必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
自建设部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后,改"工程质量核验制"为"竣工验收备案制",客观上对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和地们作了重新的审视和界定,改变了质量监督机构沿用多年的工作方法。在这个转换过程中,如何将新的工作机制与实际的质量监督工作结合在一起,有效地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职能,保障工程质量的提高,本文现结合实际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水利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总结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经验,针对目前张掖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中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统一规范、标准,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工作,从整体上提高张掖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平。
阐述了进行结构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管、加强结构抽测、检测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能力三方面对如何去保证结构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进行了阐述,以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手段。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 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 作。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负责监督档案管理工 作的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 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指监督机构在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形成的,以反映监督活动为主要目的、有保存价值的各 种工作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95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9月21日市人民政府 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茅临生 二oo三年十月八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 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 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 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交通、水利、铁路、通信、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不适 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1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 2004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 行。 代市长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经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对《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部分条 款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杭州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的主管部门,并直接负责对市区范围内(不 含萧山区、余杭区)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管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除 重大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 理。重大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市建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 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
武汉桥建集团 第1页共97页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4 第二条基本原则⋯⋯⋯⋯⋯⋯⋯⋯⋯⋯⋯⋯⋯⋯⋯4 第三条适用范围⋯⋯⋯⋯⋯⋯⋯⋯⋯⋯⋯⋯⋯⋯..4 第二章质量监督、控制管理责任划分 第四条勘查设计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5 (一)准备阶段⋯⋯⋯⋯⋯⋯⋯⋯⋯⋯⋯⋯⋯⋯⋯.5 (二)设计阶段⋯⋯⋯⋯⋯⋯⋯⋯⋯⋯⋯⋯⋯⋯⋯.5 (三)成果验收阶段⋯⋯⋯⋯⋯⋯⋯⋯⋯⋯⋯⋯⋯.6 第五条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6 (一)准备阶段⋯⋯⋯⋯⋯⋯⋯⋯⋯⋯⋯⋯⋯⋯⋯.6 (二)施工过程阶段⋯⋯⋯⋯⋯⋯⋯⋯⋯⋯⋯⋯⋯.7 (三)保修和缺陷通知期阶段⋯⋯⋯⋯⋯⋯⋯⋯⋯13 第三章质量监督、控制管理内容及要点 第一节城市道路工程 第六条道路工程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 督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 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人防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防护部分的质量监督管理,参照本办 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督管理以下方面: (一)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防护设备安装,下同)、 监理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及时查处有关质量问题; (二)加强对建筑材料
职位:房产估价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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