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外观检验规范
ZJ/4004-2004 焊接件外观检验指导书 一、所有关键焊缝 100%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对接焊缝的外观要求 1、焊缝表面必须无裂纹、未熔合、气孔; 2、所有弧坑必须填焊至焊缝横截面饱满; 3、焊缝表面必须与母材表面平齐, 焊缝必须与母材平顺的熔合为一体, 焊缝余高严 禁超过 3㎜。 4、焊缝表面允许有局部咬边但咬边深度不大于 1㎜,在 100㎜范围内,咬边的总累 积长度不允许超过 6㎜; (二)、角接焊缝的外观要求 1、焊缝表面必须无裂纹、未融合、气孔; 2、所有弧坑必须填焊至焊缝横截面饱满; 3、焊缝表面允许有局部咬边但咬边深度不大于 1㎜,在 100㎜范围内,咬边的总累 积长度不允许超过 6㎜; 4、角焊缝的凸度严禁超过 3㎜; 5、多层焊缝表面的焊道应平顺的熔合为一体; 6、焊缝的焊接角高不低于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焊角高度 h≤10㎜,允差为 +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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