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限制政府权力角度论公平公正原则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体现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存在一些体现《招标投标法》公平公正原则而限制政府部门、机构、人员行为的条款。而实践中存在大量与这些条款相违背的现象,应该得到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这些条款相冲突,应该成为全国正在开展的\"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的规定\"的清理对象。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中国水利 !""#$% & 刊 陕 西 省 第 十 次 中 国 共 产 党 代 表 大会提出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渭河干流综合治理和汉江梯 级开发,建成东庄水利枢纽等一批大 中型水源工程,“十五”期间全省新增 供水能力!"#$亿%!,供水能力达到&&’ 亿%!。要完成宏伟而艰巨的水利建设 任务,必须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 革,强化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一、以项目法人 责 任 制 为 核 心,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改革 !"按照 政 事 、政 企 分 开 的 要 求 转 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项目法人在工 程建设中的责任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政 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秩序的 监督者、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在公益性 水利项目管理中,政府负责组建项目 法人、筹集资金、协调外部环境、建立 公平竞争机制、监督资金使用、行使质 量监督。 项目法人则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负责,对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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