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家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头条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24.06.02

精品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格式:pdf

大小:11KB

页数: 8页

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经1997年4 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 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7年7月7日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 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 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 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3页

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138号 颁布日期: 19931213 实施日期: 199401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 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 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 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 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 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热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精华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23-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