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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2009年度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件均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类信息公开申请。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 “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2009年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机构名单。“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其他部门会议纪要。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9年受理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各种申诉咨询电话11265次,现场解答10017次,处理率90%,其中受理产品质量申诉案件4003件,已处理3758件,处理率达到94%。其中,省局本级直接受理产品质量申诉920件,已处理834件,处理率为91%;受理群众举报95件,通过稽查形成案件48件。
2009年,我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公开,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会议和预案等内容。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8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占4.2%;业务类信息24条,占6.7%;专题类信息101条,占26.4%;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42条,占62.7%。
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位于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我局为了更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设立了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受理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2009年,我局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契机,着力打造“阳光质监”。抓住关键工作、关键环节,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事项的公开为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促进了公众和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各项业务和产品质量状况的了解,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具体措施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社会效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蒋新祺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笑春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县局也高度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到位。为了确保工作实效,我局还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职能、改善作风、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上。通过推行信息公开,全面推动了全系统规范化管理,营造了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计量保障和标准化服务等工作提出了更广泛和更高的要求,质监系统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愈加重要。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强化部门领导和全体干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如《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办法》、《保密工作规定》、《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同时,狠抓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落实,使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每名公务人员自觉行动。
(三)加强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五公开”、“十不准”、“五停止”和省局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违反规定的相关惩罚措施,并以适当形式公开。通过质量热线转接、网上投诉举报等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召开不同层面会议等形式对政务予以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加强了执法和行政许可等环节的监督,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开展满意度调查,与企业面对面座谈会。2009年8月,我局印发了500份调查问卷到省内企业和社团,加贴回执信封邮票,共收集意见400条;我局领导带队,分8个组到14个市州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加大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2009年,我局每月归集局相关处室企业许可和奖惩等信用信息,并向湖南省企业信息管理局报送信用数据,全年共上报企业质监登记信息186755条,企业许可信息1366条,企业奖励信息500条。
其它说明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不包括14个市州、102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即本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对当事人告知执法人身份,向当事人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或实施行政处罚前告知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时告知其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等事项。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违反该制度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办事公开情况。本局设立了质监政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100%集中办理。政务大厅遵循公开、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大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设置宣传栏、公告栏,安装服务电话和电脑,公开办事程序、质监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审批事项、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廉政规定、服务承诺等内容,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八公开”,受理、审查、决定“三分离”。基本做到各项业务“统一受理、统一打印、统一收费、统一送达”。
2009年,我局没有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1、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务信息公开的设施有待进一步齐备。
3、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4、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5、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6、政务信息公开的媒体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1、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拓展应用范围。我局拟投入3500余万元,建设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子监管系统、行政办公管理系统,打造质监信息化“高速路”,构建全省系统互为备份的质监广域网。做好局网站的改版完善工作,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拓展内容,扩充资讯,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拓宽交流渠道,构建与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的链接。政务公开的时间要求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相对固定的内容长期公开,如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公示承诺等;许可项目审批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信访处理情况动态公开;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主要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公开;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办理情况随时公开;紧急、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通报、处置等情况及时公开。
2、优质服务,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继续坚持“减少环节、简化流程,严格时限、方便企业”原则,加快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步伐。依托外网网站和内网平台的建设,实现 “前台一站受理、后台协同办理”。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审批。同时,开展质监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审批权力的专项清理,取消不适用的,合并相近的,能在网上审批全部网上审批,完善审批公示制度。
3、加强对全省系统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重点落实三项制度:第一,内部检查督促制度。采取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明察与暗访、工作汇报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二,外部监督制度。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契机,采取向党政机关和服务对象发放行风监督意见公开信、同企业签订服务承诺书、聘请社会监督员和定期到企业走访座谈等形式,拓宽社会监督。第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质监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责任追究、检查、登记、反馈制度。对拒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或在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精品资料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 告 2018 年第 16 号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公布 2018 年第 4批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许可发(换)证及变更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有关规定, 现将 2018年第 3批食品相关 产品发(换)证及变更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请获得许 可的企业根据本公告内容, 在规定的 10个工作日内, 到湖南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生产许可证。 按照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 “三分离 ”实施方案》(湘质监发 〔2018〕5号)的要求,自 2018年 3 月 1日起受理的食品相关产 品生产许可信息不再以公告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公布在湖南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查询方式为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度标准化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 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285 号),按照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6 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 作的通知》(湘财绩函〔 2016〕14 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对 2016 年度湖南省标准化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形 成本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07年 9月 11日,省政府 111次常务会议同意省财 政安排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科研项目专项经费 1500 万元,列 入省级年度预算。 多年以来, 我局党组和计财处、 标准化处等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 、 《预算法》、《会计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 切实保证标准化工作 经费合法合规。 我省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 通装备、战略性新兴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09年,市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较好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原则,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大牵头协调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落实该科办理,做到人员固定,分工明确,专人专抓。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基本在全市形成了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载体建设,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反映全市政务工作动态。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科学设置网站栏目,丰富公开内容,增大信息容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开通了手机网站,并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咨询受理办法,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积极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目前,潮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共设置潮州概况、政务公开、公众互动、旅游潮州、便民服务等8个栏目,其中子栏目75个,网站年点击量达400万人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部门网站也都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有26个镇(场)建立了政府网站。
二是扩大“政风行风热线”影响面。继续办好 “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积极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上线,就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接受听众的咨询、反映和投诉,着力为群众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全年共举办48期,有25个单位上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414件,群众对此反映良好。
三是多形式拓宽其他公开渠道。逐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全市性的重大活动、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坚持通过新闻发布会、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电视电台及报刊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让更多的群众能从不同渠道享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各级、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幕、手机短信等载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狠抓工作重点,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在总结近年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代理事项,进一步扩大代理范围。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将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和代理时限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公布上墙,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岗,派发评分卡,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代理服务效果。目前,全市已设立镇级代理中心51个,工作人员298名;设立村级代理点992个,代理员1340多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全程代理网络。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实行至今,全市共为群众代理申办事项超过30万件。
二是优化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坚持效率优先与办事公开原则,以创建文明窗口动力,大力推进“一站式”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市级29个行政机关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都实行办事公开,并按规定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实施行政审批提速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全市已有45个单位实施提速,提速承诺的审批事项共237项;总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608个工作日压缩为2602个工作日,共减少1006个工作日,提速率达27.9%。认真编制行政服务指南。已收编的行政部门62个,行政审批事项971项,全面系统介绍各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具体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咨询听证制度。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专家参与和群众听证的决策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成立潮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制订出台《潮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香港、澳门及内地的法律专业人士12人为市政府首批法律顾问,在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民事等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工作。抓好市直部门第二批、第三批行政执法职权界定工作,探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罚分明、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把具有较强服务职能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作为公开的重点,对公开的内容尽量细化,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检查督促,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在全市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推行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升迁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经常性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对政务公开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指导,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限时落实整改,较好地促进了工作的落实。逐步建立健全投诉工作网络。各县区和市直各职能部门都设立了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接受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投诉受理网络。2009年,市投诉中心共受理办结群众投诉61宗,办结60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81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00条,通知通告150条,政府文件210条,人事任免8条。市直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幕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13条。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潮州日报、潮州电台、潮州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发政府信息1920条,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信息6条、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信息1406条。市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专访2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9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城市规划、劳动人事等方面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发动,多形式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快完善新闻发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进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作轨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群众的信息需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向社会公开政府重要信息工作。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市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根据《条例》要求,锦州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政府均已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了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截至2009年底,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机关均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据统计,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28人。
本年度,锦州市出台了《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四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以及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单位、送交方式、送交手续、送交时限等,详细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为使各单位整体把握相关政策,我们将上述文件装订成册,配发给全市各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于2009年7月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数量。本年度,全市新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84条,是上个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的10.5倍。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公开政府信息2964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078条,市级机关公开政府信息11592条,县(市)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535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
2、主要类别。公开了国务院、省、市三级政府及其办公厅印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招标采购、人事任免、统计公报、重大项目、城市规划、捐赠救助、三农、政府会议、监督检查、政府领导和政府机构设置等18个类别的信息,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行业。
3、公开渠道。本市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市县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5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是上个年度的19倍。其中,市级机关收到申请113件,公开102条信息,不予公开11条;县(市)区政府收到申请10件,公开10条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大学生就业、扶贫救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等民生领域问题。申请方式有当面申请、电话申请和网上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部予以免费办理。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市级机关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及时办结。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数为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下一步将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围绕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深化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报告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经济和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去年(2008年),我市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强化领导工作机制建设。去年(2008年)重新调整和健全了各单位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例如新宾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网络向基层延伸。县直各单位以及县、乡、村成立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安排人员负责公开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按照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抚顺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抚顺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并以政府办文件下发。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抚顺政务公开网站从栏目内容到页面设计进行了升级改造,按照机构改革后新构成对各部门网站或栏目进行了重新设置,栏目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全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公共企业事业近200家单位在网上随时公开,有的县区链接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同时,我们下发了通知,对各部门负责的栏目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要求在内容上要进一步丰富,在更新上要加快速度。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以及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是建立抚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5月15日,抚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挂牌成立,具体承办市直机关和中、省直机关驻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市民凭有效证件,可以到此查阅2000年以来市直100多个部门的现行文件和相关资料,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劳动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问题。同时,向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查阅服务。
我们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每月10日前,向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送交上月生成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今年(2009年)1月1日以来生成的主动公开信息于6月30日前送交,2008年生成的于7月10日前送交。
五是强化工作督查。我们及时进行指导和督促,了解掌握全市各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及时帮助解决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进行通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37条,累计达到21870条,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公开政府信息1421条,累计1821条;县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3条,累计达到8313条;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43条,累计达到12136条。
2009年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规范性文件方面
政府文件:公开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等。
政府办公厅文件:公开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
政府令:公开了《抚顺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0号)、《抚顺市采煤沉陷区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43号)等
2.发展规划方面:公开了《关于抚顺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土地规划修编进展情况》等
3.统计公报方面:公开了《2008年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抚顺市水资源公报》、《2008年抚顺市环境质量通报》等。
4.财政预算方面:公开了《关于抚顺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
5.重大项目:公开了《抚顺轻轨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市最大的人防工程开工建设》等。
6.民生热点:公开了《我市启动严寒期供热紧急预案》、《我市提高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标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运输车辆超载、泄漏遗撒和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等违法行为的通告》等
7.公共安全方面:公开了《抚顺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月”活动正式启动》《抚顺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监督管理规定》等
8.应急管理方面:公开了《交通部门组织城市公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市气象局举行暴雨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
公开形式
1.政务公开网站
2006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重大项目、统计公报、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情况及执行情况等条例要求公开的住处,在抚顺政务公开网上基本实现“一站式”查询,目前浏览总人数近百万人次。
2.政府公报
市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123条。全年发行6期、1000册。
3.市政府查阅中心
到目前,各部门向中心送交各类文件900多份,查阅人数达到500多人次。
4.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确定了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全年累计举办10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其中,市政务公开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审查同意公开1件;县区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审查同意公开1条。市政府有关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经审查同意公开8件。2009年全市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复印、递送等均免费提供。
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全市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下步工作措施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全年目标是宜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准确公开,保证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要。
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要按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等建设,进一步完善栏目,加快更新,切实做到宜公开的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要加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的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向中心送交有关文件,切实方便群众查阅。要强化、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等信息发布形式,切实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
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
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在业已实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虚假信息澄清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特别要制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序进行。
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
组织、指导各级政务公开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