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柳州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9件,其中:当面申请140件、信函申请12件、网上申请2件、其他方式申请数为5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137件,占86.16%,“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5.0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占6.92%,其他原因3件,站1.89%。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完善设立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目前,各级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单位都将依申请受理机构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依申请公开都做出了规范性答复,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0年12月,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0〕281号),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科室职能进行调整,增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成立了使用行政编制的政务公开科,目前,政务公开科的在编人员为3人。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2008年以来,柳州市印发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余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3年,我市继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二是建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并通过印发《柳州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柳政办〔2013〕31号)对全市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向被考评单位下派工作任务,督促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进度,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柳州市政务服务星级评定考评体系,推进和规范窗口部门、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柳州市各县区、各单位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向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完善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建设,通过在115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向基层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自治区要求,要求各级各单位在“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在“统一平台”录入了57373条信息。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市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属各行政机关、县(区)、开发区、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3个单位。2013年,上述单位共公开政府信息90514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20类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柳州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市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103个单位全年在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上共公开90514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柳州市共举办了4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我市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我市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市举办“中国柳州”水上狂欢节等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等。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柳州市各级各单位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4711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3年,柳州市继续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更新的信息内容包含柳州市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行政收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城乡建设、监督检查、社会公益、捐赠救助、三农信息、土地征收、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等方面,并实时更新我市政务动态,县区动态、部门动态,对于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提出的投诉、疑问、建议也都及时地进行反馈。并积极探索“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与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进行整合,进一步推进资源、信息共享。在2013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获得全国地市政府网站第六名,广西第一名的好成绩。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1,柳州万达广场 [城中]均价:10000元/㎡ 2,恒大·翡翠龙庭 [鱼峰]均价:11000元/㎡ 3,建投悦界  ...
您好:柳州本地的话推荐您元洲装饰,一个朋友是那边的,它家房子装修完了,直接叫高大上啊,空间利用的很合理,而且设计人员跟施工人员都挺耐心的,会考录到我们户主的感受,质量也是很好的,一年多了没有任何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改进情况。
1.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增加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确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013年,柳州市发生1起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我市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处理。
(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柳州市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机构有关情况、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动态、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做好柳州市2012年财政决算及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公开工作。并通过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3〕99号),将50个行政单位列为2013年度预算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单位都按照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的预算信息公布在自治区“统一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柳州市在“柳州市住房保障网”网站上公开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信息53条次,并适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柳州市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卫生、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众多部门,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行分段监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由质监部门监管,食品流通企业由工商部门监管,餐饮服务企业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农产品质量由农业和畜牧水产部门监管,生猪屠宰环节由商务部门监管,进出口食品安全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开情况。我市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单位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布了生产经营许可的办事指南或者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为市民提供方便。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每个月餐饮服务许可及注销审批情况公告,今年(2013年)12个月已全部公布。截至目前,今年(2013年)总共受理申办1048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707本、变更94本、注销95本。工商部门在机关各办照窗口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规范都对外公开。市质监部门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的要求,定期上报食品生产许可到自治区质监局,由自治区质监局统一公开。商务部门与农业部门尚无许可公开信息;水产畜牧部门许可信息公开情况:去年(2012年)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关于自治区下放兽药经营许可证接收工作方案》、《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关于直接下放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许可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触摸屏上公开。
2.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柳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主要开展了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场所燃气安全、腐竹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豆制品和芽苗类蔬菜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以及水产畜牧、商务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
3.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公开情况。各监管部门从食品原料生产、养殖、贩运、成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质监部门启动“质监安康进千企”行动,对白砂糖、饮用水、饮料、肉制品、糕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检查。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放心肉”联合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大开展了小餐饮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7条,在上级对口部门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2条。
4.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情况。食品安全标准的起草、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卫生部门,我市今年(2013年)未有食品安全标准公开信息。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柳州市通过柳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发布环保动态222条,国内动态407条,公示公告163条,空气质量日报365天,公布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500多项,公布“三同时”验收信息162项,处理各类投诉、在线咨询60多起。坚持12369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认真开展信息直通车工作,对电话咨询、来人咨询均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报纸,电台、宣传手册等载体发布大量的有关柳州市环保信息。今年(2013年)以来,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等各类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柳州的环保工作情况就达到200多篇。并与FM99.10柳州交通广播联合开办《环保之声》等专题节目,利用广播“收听工具简便、可移动收听、信息容量大、播出密度高”等诸多优势,可以在短期内迅速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更有助于长效的树立市环保局健康、公益的社会形象,让柳州市文明环保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落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信息。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的通知》,从业单位行为信息、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建设厅建立的诚信库统一进行收录和发布,同时由市住建委发文进行通报,并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及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进行公示,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情况。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公开,即:“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征收动态、征收公告、安置补偿、估价机构、征收项目,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门户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或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设立政策法规、土地整理开发、执法监察、规划耕保、矿产管理、地质环境管理、采矿权审批、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征地审批、征地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14个专题版块,将关系到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等方面中心工作的内容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及到土地公开交易、征地拆迁公告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征地拆迁现场等方式进行公开。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以箭盘山街道创建全国安全社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在市各县区内推广,组织各辖区街道办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播放、张贴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录像等公开方式,广泛宣传安全责任意识,深入解读学习具体条文规定,公开张贴宣传挂图,促进生产安全政府信息的有效公开。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互联互通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今年(2013年)4月份我市已完成了安全生产应急互联互通平台的二期建设,由原先市、县平台互通扩展到市、县、区三点平台的相连,加快了实施科技兴安的战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加强推进重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动态信息、事故调查报告、风险防范监管、检查通报、投诉方法、投诉处理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布认定后的事故动态信息53条,并公布投诉方法直拨举报热线12350号码和投诉处理流程。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柳州市紧紧围绕加强市场价格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重点,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方面文件134份;整理和发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1124条,本年度共公开价格收费信息1258条。
(八)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市属高中、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资助项目及申报指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除此之外,还将群众高度关注的市区初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学区确认办法(入学资格)以及新生的报名时间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对高中招生计划、学生资助政策和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信息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柳州教育网站予以公开。对有关评优评先的信息在柳州市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今年(2013年),召开了1场新闻发布会,对2013年中考政策进行解读,扩大社会对中考政策的知晓率。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1.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柳州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2.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用事业”栏目,公开供水、供电、燃气、邮政、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将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维护工作,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3.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邮政局、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市中燃城市发展公司等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按照要求在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我市还将该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继续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2013年,柳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现象。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1 - ....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政府 尊敬的 .... 主任,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 ... 市委、 ... 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在百 忙中莅临 ... 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 借此机会, 简要汇 报一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 ... 年以来,我市按照省、 ... 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 ................................. 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 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 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我们不断加强对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
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 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公众评 议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 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 有关专家进行。 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各级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 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 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印发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余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3年,我市继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二是建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并通过印发《柳州市2013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柳政办〔2013〕31号)对全市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向被考评单位下派工作任务,督促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进度,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市政务服务星级评定考评体系,推进和规范窗口部门、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我市各县区、各单位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向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完善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建设,通过在115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向基层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自治区要求,要求各级各单位在“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市在“统一平台”录入了57373条信息。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机构有关情况、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动态、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做好我市2012年财政决算及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公开工作。并通过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3〕99号),将50个行政单位列为2013年度预算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目前试点单位都按照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的预算信息公布在自治区“统一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在“柳州市住房保障网”网站上公开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信息53条次,并适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卫生、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众多部门,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行分段监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由质监部门监管,食品流通企业由工商部门监管,餐饮服务企业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农产品质量由农业和畜牧水产部门监管,生猪屠宰环节由商务部门监管,进出口食品安全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开情况。我市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单位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布了生产经营许可的办事指南或者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为市民提供方便。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每个月餐饮服务许可及注销审批情况公告,今年12个月已全部公布。截至目前,今年总共受理申办1048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707本、变更94本、注销95本。工商部门在机关各办照窗口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规范都对外公开。市质监部门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的要求,定期上报食品生产许可到自治区质监局,由自治区质监局统一公开。商务部门与农业部门尚无许可公开信息;水产畜牧部门许可信息公开情况:去年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关于自治区下放兽药经营许可证接收工作方案》、《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关于直接下放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许可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触摸屏上公开。
2.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主要开展了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场所燃气安全、腐竹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豆制品和芽苗类蔬菜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以及水产畜牧、商务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
3.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公开情况。各监管部门从食品原料生产、养殖、贩运、成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质监部门启动“质监安康进千企”行动,对白砂糖、饮用水、饮料、肉制品、糕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检查。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放心肉”联合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大开展了小餐饮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7条,在上级对口部门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2条。
4.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情况。食品安全标准的起草、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卫生部门,我市今年未有食品安全标准公开信息。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通过柳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发布环保动态222条,国内动态407条,公示公告163条,空气质量日报365天,公布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500多项,公布“三同时”验收信息162项,处理各类投诉、在线咨询60多起。坚持12369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认真开展信息直通车工作,对电话咨询、来人咨询均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报纸,电台、宣传手册等载体发布大量的有关柳州市环保信息。今年以来,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等各类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柳州的环保工作情况就达到200多篇。并与FM99.10柳州交通广播联合开办《环保之声》等专题节目,利用广播“收听工具简便、可移动收听、信息容量大、播出密度高”等诸多优势,可以在短期内迅速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更有助于长效的树立市环保局健康、公益的社会形象,让柳州市文明环保的城市形象深入人心。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落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信息。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的通知》,从业单位行为信息、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建设厅建立的诚信库统一进行收录和发布,同时由市住建委发文进行通报,并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及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对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进行公示,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情况。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公开,即:“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征收动态、征收公告、安置补偿、估价机构、征收项目,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门户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或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设立政策法规、土地整理开发、执法监察、规划耕保、矿产管理、地质环境管理、采矿权审批、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征地审批、征地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14个专题版块,将关系到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等方面中心工作的内容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及到土地公开交易、征地拆迁公告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征地拆迁现场等方式进行公开。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以箭盘山街道创建全国安全社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在市各县区内推广,组织各辖区街道办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播放、张贴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录像等公开方式,广泛宣传安全责任意识,深入解读学习具体条文规定,公开张贴宣传挂图,促进生产安全政府信息的有效公开。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互联互通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今年4月份我市已完成了安全生产应急互联互通平台的二期建设,由原先市、县平台互通扩展到市、县、区三点平台的相连,加快了实施科技兴安的战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加强推进重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动态信息、事故调查报告、风险防范监管、检查通报、投诉方法、投诉处理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布认定后的事故动态信息53条,并公布投诉方法直拨举报热线12350号码和投诉处理流程。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市紧紧围绕加强市场价格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重点,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方面文件134份;整理和发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1124条,本年度共公开价格收费信息1258条。
(八)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市属高中、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资助项目及申报指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除此之外,还将群众高度关注的市区初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学区确认办法(入学资格)以及新生的报名时间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对高中招生计划、学生资助政策和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信息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柳州教育网站予以公开。对有关评优评先的信息在柳州市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今年,召开了1场新闻发布会,对2013年中考政策进行解读,扩大社会对中考政策的知晓率。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1.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2.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用事业”栏目,公开供水、供电、燃气、邮政、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将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维护工作,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办事公开工作。
3.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邮政局、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市中燃城市发展公司等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按照要求在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我市还将该5家公共企事业单位继续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市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属各行政机关、县(区)、开发区、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3个单位。2013年,上述单位共公开政府信息90514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20类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市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103个单位全年在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上共公开90514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我市共举办了4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我市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我市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市举办“中国柳州”水上狂欢节等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等。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各级各单位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4711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3年,我市继续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更新的信息内容包含我市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行政收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城乡建设、监督检查、社会公益、捐赠救助、三农信息、土地征收、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等方面,并实时更新我市政务动态,县区动态、部门动态,对于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提出的投诉、疑问、建议也都及时地进行反馈。并积极探索“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与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进行整合,进一步推进资源、信息共享。在2013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获得全国地市政府网站第六名,广西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我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9件,其中:当面申请140件、信函申请12件、网上申请2件、其他方式申请数为5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137件,占86.16%,“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5.0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占6.92%,其他原因3件,站1.89%。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完善设立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目前,各级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单位都将依申请受理机构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依申请公开都做出了规范性答复,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柳州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要求积极完成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柳州市统计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局根据人事变化,及时将工作经验丰富和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调整至政务信息公开岗位, 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办公室对外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由各科业务骨干起草,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再经局办公室主任带2名信息审核员进行再次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审批,重要信息报局长审批。
(二)多渠道公开公布政务信息。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4月份、10月份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召开两次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分别对一季度和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整体形势和数据进行发布,并现场对记者发问进行了回应。柳州新闻综合频道在《柳州新闻》重要时段中播出了新闻发布会情况,柳州政府网、广西新闻网、搜狐网、柳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也对新闻发布会柳州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报道,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利用政府公报发布。6月份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经自治区三农普办审核后,为广泛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农业普查成果,使社会各界了解我市“三农”发展变化情况,我局及时报请市政府以政府公报形式进行公布,经市政府同意后,7月6日《柳州日报》以整版全文刊发《柳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二、三号),通过公报社会群众可以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感受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三是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自2月份我局“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开通后,我局先后通过微信发布各类统计公报、数据、图表、分析和各类时政热点29条。及时展示了柳州统计的工作动态和统计数据。四是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9月20日,柳州市统计局联合柳北区统计局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在柳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柳州市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画册,接受过往群众咨询等形式,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清查时间、普查对象、普查时间、依法普查、普查资料保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当天上午,工作人员针对到柳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共发放资料400多份。除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外,柳州市还通过统计信息网、“柳州统计”微信平台、柳州日报、南国今报、发送手机短信、公交车车身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对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具有重要作用。
(三)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结合局门户网站更新,对“信息公开”栏目项目和版式进行更新调整,对信息公开栏目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进行分类。将财政预决算、机责清单、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权力运行、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统计文件等重要内容进行单独列项,并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重点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报告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制度进行分项。政府信息公开以免费的方式将内容公开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新的版式有助于更为清晰、醒目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以自查自评规范促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8月6日接到《关于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8〕13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根据通知精神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分管局政务公开事务的黄俊副局长专门召集局办公室、法规科和数据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工作布置,要求办公室牵头展开统计局(含二层机构)政务公开自查工作,重点对2017年和2018年局发文登记情况进行清查,检查政府公开属性是否按要求进行标注、对局门户网站信息是否按要求定期更新、对近两年来政策是否进行政策解读和及时向社会公布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了自查自评结果。截止2018年12月18日,通过对局2017年、2018年所发共510份文件进行检查,其中柳统字104份(2017年60份、2018年54份)、柳统办字137份(2017年59份、2018年78份)、柳统办会通字134份(2017年60份、2018年74份)、柳统函字87份(2017年46份、2018年41份)、柳经普办字22份(2018年22份)、柳统干字16份(2017年9份、2018年20份)、柳统党字10份(2018年20份)均按要求进行了文件登记和和政府公开属性标注。其中主动公开10份;涉及会议和所属相关机关事务文件354份按要求进行了依申请公开标注;内部文件向上请示类文件和协商性公函文件共146份按要求进行不予公开标注。
(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培训。柳州市组织开展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我局均按要求参加,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得到提升。目前正积极参与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查、资源编目工作,对局信息资源进行梳理,做好与全市信息资源平台融合、融合准备。同时,我局还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他们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局属有关单位形成并应公开的信息也均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及三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及时公布。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的落实。柳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为客观反映国情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扎实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柳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每季度公布柳州市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各门类经济数据,供公众查询。及时公开了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方案和大项活动情况。
(二)以公开促进统计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先后公布了《2017年度县区统计工作综合评比获奖单位的通报》、《关于调整柳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各行业经济运行数据等。为方便统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先后公布了柳州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以公开推进财务工作制度落实。柳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决算、2018年度财政预算以及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均在本单位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栏内以纸质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公开外,还及时在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公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账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四)以公开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化。柳州市统计局系统的政府采购、招标等情况均按要求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按时对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及时上传需要公布的最新政府信息,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截至2018年12月18日,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以政府公报形式发布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29条,联合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1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209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46条,发布数据49条,公布统计工作信息114条)。我局所形成的政府信息,凡需公开的,均按要求在形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市图书馆等3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4月24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8〕17号)后,我局及时将该统计法规文件和相关政策解读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柳州市局办公室和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2018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去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柳州市统计局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更新较快,一些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认真自查,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公布方式和渠道
本年度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柳州统计信息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等途径向全社会公开。
2019年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分管的副局长牵头主抓,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的工作人员兼职办理,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配合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了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党政信息工作制度(试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编制了《2019年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文件)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于2019年9月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柳州”开通局门户网站,并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019年,注重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53份。
(五)围绕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
1.对于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我局承办、我局二层机构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维护的“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栏目,策划和开设“政策说明‘回音壁’”、企业融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题专栏;强化互动交流,增加政务新媒体的在线咨询功能,改进网站咨询答复情况的统计功能;打造网站个性化、特色服务,打造“龙城市民云”APP、柳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建设和信用柳州移动版应用等3个创新案例。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发布权限的审核和分配流程,并通过在网站后台设置发布前敏感词检查提醒功能,加强日常监测,2019年共发现错别字和敏感词问题179个,均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建立“周检查、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督查制度以及绩效评估制度,持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政务监管水平。三是根据我市行政机构改革,整合迁移、删除、改版新建了一批网站,并重新规范调整政府网站的域名、名称、标识等基本信息,确保全市政府网站符合规范要求。2019年清理多余域名48个,备案规范域名16个,整改不规范名称64个。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按照国办的最新检查指标,我市将政务新媒体一并纳入政府网网站的日常检查和考核。我局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共发现不合格问题48个,其中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问题22个,更新不及时问题26个,均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53 |
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1763847.2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为新成立部门,各项基础工作有待推进。由于我局新成立,各项基础性工作都在逐步推进和完善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够深入、细致,存在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有待完善等不足。
2.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影响工作有效开展。由于我局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属兼职,并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改进计划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2.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我局全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全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并通过业务交流会、参加相关培训等形式,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