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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255 作者:佚名
导读:2019年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分管的副局长牵头主抓,办公室负责行政

2019年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分管的副局长牵头主抓,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的工作人员兼职办理,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配合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了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党政信息工作制度(试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编制了《2019年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文件)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于2019年9月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柳州”开通局门户网站,并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019年,注重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53份。

(五)围绕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

  1.对于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我局承办、我局二层机构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维护的“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栏目,策划和开设“政策说明‘回音壁’”、企业融资、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题专栏;强化互动交流,增加政务新媒体的在线咨询功能,改进网站咨询答复情况的统计功能;打造网站个性化、特色服务,打造“龙城市民云”APP、柳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建设和信用柳州移动版应用等3个创新案例。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发布权限的审核和分配流程,并通过在网站后台设置发布前敏感词检查提醒功能,加强日常监测,2019年共发现错别字和敏感词问题179个,均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建立“周检查、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督查制度以及绩效评估制度,持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政务监管水平。三是根据我市行政机构改革,整合迁移、删除、改版新建了一批网站,并重新规范调整政府网站的域名、名称、标识等基本信息,确保全市政府网站符合规范要求。2019年清理多余域名48个,备案规范域名16个,整改不规范名称64个。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按照国办的最新检查指标,我市将政务新媒体一并纳入政府网网站的日常检查和考核。我局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共发现不合格问题48个,其中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问题22个,更新不及时问题26个,均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53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763847.2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为新成立部门,各项基础工作有待推进。由于我局新成立,各项基础性工作都在逐步推进和完善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够深入、细致,存在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有待完善等不足。

  2.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影响工作有效开展。由于我局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属兼职,并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意识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改进计划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2.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我局全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全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并通过业务交流会、参加相关培训等形式,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技巧等知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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