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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是北京市地方法规。发布文号为京小区办字[2003]233号。

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基本信息

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发布日期

二OO三年六月十三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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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管理工作

  • Intel多核处理器(工作站),原装正品,百兆服务器适配卡 工业控制主机,配置参数应保障系统软件实际运行需要 带正版WINDOWS中文操作系统,系统主机需配置与BA系统的通信接口
  • 惠普
  • 13%
  • 深圳市翔洲宏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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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

  • Intel多核处理器(工作站),原装正品,百兆服务器适配卡 工业控制主机,配置参数应保障系统软件实际运行需要 带正版WINDOWS中文操作系统
  • 康必达
  • 13%
  • 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物业管理系统接口

  • NBP-WY
  • 新基点
  • 13%
  • 深圳新基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管理工作

  • 含主机、操作系统、键盘、鼠标、显示器,CPU频率:3GHZ,CPU核心:4核,内存容量:2GB,硬盘容量:500GB,千兆网卡,8MB显存,22寸液晶显示器
  • 联想
  • 13%
  • 成都强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管理工作

  • 发卡、授权、挂失、退卡、充
  • 惠普
  • 13%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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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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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率12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功率16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功率24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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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

  • I5/4G/1T/独立显卡2G/显示器、配套软件
  • 2台
  • 1
  • 惠普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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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

  • I5/4G/1T/独立显卡2G、配套软件
  • 2台
  • 1
  • 惠普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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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收费管理工作

  • 1)国产品牌计算机.2)CPU:i5 3.0GHz 或以上.3)内存:4G DDR-II或以上.4)硬盘:1TGB SATA硬盘或以上.5)显示器:19"液晶显示器.6)网络:10/100M以太网卡.7)其它:键盘鼠标1套,8速或以上DVD-RW,至少2个RS-232串行口和1个并行口.
  • 1台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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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通知模块

  • 1.名称 :物业通知模块2.功能:向入住企业推送物业账单、物业动态等信息.
  • 1套
  • 1
  • 浪潮;中国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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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平台

  • 物业管理平台
  • 1项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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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全文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目前,我市非典疫情已经得到控制,社会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现将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审,资质等级申报,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评比即日起恢复进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7月1日后恢复进行。

二、考虑非典疫情的影响,今年(2003年)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区)评比的考评验收可适当放宽管委会组建的要求,凡申报项目已成立管委会筹备组的,并且在年底前能够完成组建工作的,视为符合要求。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仍按建设部要求条件执行。

三、在今年(2003年)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二级评定中,获得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项目,连续两次通过复验的,评定时可视同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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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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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近期物业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献

关于廉租房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廉租房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廉租房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 5页

1 对廉租住房进行市场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即对廉租住房小区开展物业管理 (服务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创建文明城市进程 的不断加快,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已成为政府落实科 学发展观,改善民生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保证廉租住房 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较好实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我公司对 各小区内的廉租住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场化廉租住房的管理服务 市场化廉租住房的管理服务 是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一部分, 而廉租住房管理服务又包括对廉租住房的监管、物业服务、质量 保障等。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供应制度。我市政 府和相关单位通过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 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核减租金以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 式来减轻居民的住房压力,因而也是一项惠民政策。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的管理、运作模式及服务经验还在不断 探索

关于开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9KB

页数: 7页

关于开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物业管理 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目标,加快推进 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根据《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委对我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 ,我办结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将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的服 务行为,现就有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1、全国文明委拟于 2010年 7月到 8 月对我市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的工作进行检查。 2、根据工作要求,我办于 2010 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15 日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各物业服务企业应 做好以下工作: 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接人待 物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和蔼热情。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工作程序, 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简介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省物业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积极培育物业管理市场

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在全省得到迅速发展。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建和旧小区改善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我省的物业管理市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对于保障房屋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促进社会文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创新行政监管手段和管理机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全省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一)加强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针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退出项目的程序,切实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管理用房落实、业主大会成立、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项目等“五个”关键环节的行政监管,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把好物业管理招投标关,建立公平的物业管理市场。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加强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的审查,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管理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不得参与招投标。住宅物业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新建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要积极引导招标人和投标企业按照政府指导价格合理确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要切实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评选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评标质量。要不断完善市场竞争规则,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2、严把物业承接查验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公有财产的原则,制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买卖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逐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交接;及时发现和纠正物业承接查验中的问题,积极调解物业承接查验纠纷;对不依法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通过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物业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严把物业管理用房落实关,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条件。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标准。新建项目落实物业管理用房,要从源头抓起,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确保新建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得到全部落实。没有物业管理用房的旧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向规划部门申请配建,规划部门要予以支持。物业管理部门要指导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登记工作。

4、把好业主大会成立关,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的甲方,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是推行物业管理,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基础。各市要指导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密切关注新建住宅小区的交付进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的,应当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对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对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资料的,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同时,要切实做好业主大会设立后的监督指导工作。

5、严把物业企业退出关,切实做好物业服务的衔接工作。各市、县要建立物业服务退出预先报告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项目三个月前要将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和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告,并就退出事项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进行。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严格监督。并及时深入项目调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退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引导业主慎用“解聘权”,并指导做好暂无新企业接管的服务预案,维护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对违规退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各市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指导,引导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管理事项具体、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明确的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建立物业服务质量月巡查、月报告制度,围绕物业管理易发纠纷的事项,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纠正。建立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督,通过发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对服务、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予以规范,对拒不进行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予以曝光,并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的发挥行政监管作用。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树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经营服务和管理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其自身素质的提升。

(三)切实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的监督管理。要切实抓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并依法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和附属建筑物的权属登记工作。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同时,要切实做好车位的管理。

三、创新管理模式,合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一)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条例》的要求,积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配置相应人员,确保物业管理的组织保障。要履行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等监管职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控制在社区,促进物业管理和谐健康发展。

(二)发挥社区组织对业主的教育引导作用。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等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管理规约,配合物业管理工作,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共利益,提高业主的大局意识、履约意识和按时交费的自觉性,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三)大力扶持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市场规范运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或财政资金补贴等方式扶持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的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生活居住环境。

四、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优势。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宣传主题和物业项目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张贴、播放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社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增强业主的契约意识和消费意识。

(二)扩大主题宣传的影响力。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不同时期广大业主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进行专题宣传,扩大宣传的频度和覆盖面,进一步理清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专业经营服务单位等各方主体以及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法定职责。同时,要加强网站建设,及时发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全面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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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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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市在施土方工程明细表》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1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京建发[2015]131号)文件要求,我委每两月通过市住建委官网定期更新发布一次北京市在施土方工程明细台账。现将2016年3月份北京市在施土方工程明细表(具体见附件)予以公布。望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根据该台账数据在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落实各项预案措施,做好在建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自查工作。届时,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对全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的督查考核工作,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检查,对各区县在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预警措施传达部署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内。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3月份北京市在施土方工程明细表

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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